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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9-12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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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区审查推荐时间为9月19日至10月8日17:00,

注意:按照市通知要求,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填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市)通知为准。

二、申报网站

接工信部火炬中心有关工作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系统拟于近期进行迁移及升级工作,具体时间为于2024年09月13日17时至2024年09月19日08时,在此期间系统将暂停访问。系统迁移完成之后企业需通过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登录(见附件1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操作手册)。

三、申报流程

1.企业自我评价 → 2.登记注册 → 3.网络填报 → 4.区审查推荐 → 5.市大数据筛查 → 6.市专家评审→ 7.市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 8.公示、国家抽查、公告 → 9.企业提交材料

四、材料要求

1.网络提报:申报企业须首先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2)逐项检查后,再进行高企申报材料的网络提报。

2.其他材料:

(1)《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附件3),作为“其他附件”的第一页扫描上传;

(2)企业需出具诚信承诺书(附件4)及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附件5),企业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撰写申报材料的,请在附件4中如实填写,并参照附件4中相关模板提交受委托机构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3)出具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须出具《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6),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4)财税数据不一致文字说明: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等有关数据与纳税申报系统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3.纸质材料

通过认定的企业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份,企业自身留存一份备查。纸质申报材料须与上传电子文本一致。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上传材料需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证据有效。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负主体责任,最终上报存档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2)对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申报企业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后,提交受理机构时应选择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不可直接提交至市认定机构;

(4)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2023年7月1日起,经行政登记设立并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业务报告,报告首页须带有经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ecctaa.com)备案的二维码。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备查。

5.其他事项按青岛市通知要求执行

五、材料预审

为更好的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新区今年将继续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预审。请申报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在正式提交材料之前导出申报书并连同全套附件材料(不需要装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原件,携带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高新技术科(地址: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5办公室)提前进行预审(需携带身份证在1号门进行登记)。

六、联系方式

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      85161795

青岛自贸片区、中德生态园经济发展二部   83161681


附件:1.统一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操作手册.pdf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对照表.xls

      3.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docx

      4.企业诚信承诺书.doc

      5.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doc

      6.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doc

      7.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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