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3〕7号)等法律法规,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用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办法》。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用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反馈至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意见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用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办法”字样)。
联系方式: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工作办公室(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2117号,邮编:266400,联系电话:58613827,邮箱:xiha_zhzfj_fzdd@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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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用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办法.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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