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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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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新区管委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按程序组织第三方开展决策效果评估工作。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本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凡属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于年底前一并纳入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同时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牵头单位

   1

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自然资源局

   3

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管理局

   4

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局

   5

海洋渔业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

海洋发展局

   6

工业“标准地”项目遴选办法

商务局

   7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局

   8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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