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胡英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精简和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山东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2号)、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印发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青西新办字〔2018〕67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提高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效能的十七条意见》(青西新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借鉴上海、大连等地区经验,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九条。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审批新模式,推动行政审批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
(一)简化审批流程。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可以将现场核查环节、部分申请材料纳入批后监管范畴,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二)明确办理形式。根据承诺材料内容和性质,可区分为两种办理形式:一种是做出承诺之后,申请人需要在承诺限期内提交相关材料;另一种是对于承诺内容,由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核实其经营条件,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承诺材料。以上办理形式的采用,将在极大程度上提速审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加强事后监管。通过将审批前的部分环节和材料向事后监管的转移,实现审批核查与事后监管的有机衔接,切实解决审批、监管“两层皮”的问题。通过对企业承诺内容的重点比对核验,着力强化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对企业承诺的监管全覆盖。
(四)完善诚信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审批的企业,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依法撤销其行政审批,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全面推动信用社会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