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局长 赵英民
一、政策出台背景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均将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为今后5年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4月,市委主要领导到部分涉海驻青单位和科研院所调研时强调,要更好发挥涉海驻青单位和科研院所作用,强化海洋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全面增强向海图强发展优势,推动青岛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西海岸新区作为以发展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承担着经略海洋国家战略,战略优势突出,责任使命重大。虽然新区有着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禀赋,但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仍有所欠缺,特别是驻青驻区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力对地方发展的带动力不够明显。2021年,新区设立了“高校校长基金”,支持驻区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但高校以外的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缺乏相关引导激励措施。
二、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青岛涉海科研院所资源集聚优势,推动更多院所海洋科技成果向新区转化,鼓励更多国际海洋公共服务产品落地新区,增强海洋科技创新活力和国际海洋合作参与度,助力新区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新支点。
三、决策依据
根据工委管委工作安排,区海洋发展局牵头研究海洋科技成果向区集聚转化措施,通过走访调研、组织大院大所座谈会等方式,起草了《关于支持大院大所向区向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西海岸新区管委、黄岛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新区管委名义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意见》分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其中重点任务围绕建立“两项机制”、突出“一个功能”、增强“一个能力”,共16条任务,旨在强化新区与院所战略叠加、平台融合、同频共振,精准引导和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在新区落地,服务青岛海洋“五个中心”建设,支撑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
(一)目标要求
坚持高举高打和务实有效相结合,利用5年时间,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移转化一批高价值科技成果,汇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推动实现50项应用型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形成20项国际海洋公共服务产品,不断增强海洋科技创新活力和国际海洋合作参与度。
(二)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大院大所向区融合发展机制。主要是建立院(所)区融合发展机制,发起成立大院大所海洋科技创新联盟;建立协同创新服务窗口,在青岛海洋国际合作中心(筹)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并给予运行补助;设立大院大所专项资金,靶向应用型海洋科技成果,重点投小、投早、投团队;分步推动院(所)区项目合作,从省内逐步拓展到全国(第1至4条)。二是创新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主要是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动山东省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实体化机构落地;建设海洋协同创新平台;打造高端海工创新联合体,探索“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应用示范;完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第5至8条)。三是突出大院大所科技创新服务功能。支持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转化,快速实现“0.5到1”的突破;推动院所科技成果向企转化,按交易额给予补助;建立院(所)产企定向匹配清单,服务海洋产业升级;鼓励院企联合引育海洋人才,培育复合型高端人才(第9至12条)。四是增强参与全球海洋事务交流能力。主动融入和布局全球创新网络,支持海洋公共服务产品向外输出;引进海洋国际组织机构,按层级给予运营扶持;加强国际海洋基因组学合作,建设国家海洋基因库;强化企业国际海洋资源链接,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第13至16条)。
(三)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财政支持、智库支撑、跟踪评估四个方面,保障政策精准高效实行。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大院大所发展资金,支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国际合作两大方向。其中,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国际合作项目资金以直接补助形式支持,根据项目遴选情况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后续将严密制定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