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慧
一、要起草《青岛西海岸新区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有关精神,按照2022年3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责任,提高占用优质耕地的成本,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重新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办法》的原因是什么?
答:按照2022年3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要求,需制定差异化耕地开垦费收费制度并对《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适当调整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
三、《青岛西海岸新区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耕地开垦费收取范围;第二部分,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第三部分,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方式。
四、起草《青岛西海岸新区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办法》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