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政策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02
字体大小: 打印
  • 制发机关 区工信局
  • 成文日期 2022-12-02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发〔2022〕28号
  • 文章标题 政策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
  • 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局长隋俊昌


    一、起草《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促进信息通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9年2月1日,《青岛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区人民政府建立通信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重大事项”。区工信局在认真研究政策、深入组织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青岛西海岸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

    二、起草《办法》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根据《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青岛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及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发〔2018〕98号)等研究制定,同时借鉴各省市有关经验做法。

    三、《办法》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青岛西海岸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规划建设、安全保护、监督保障和附则等5章41条。

    (一)总则。主要阐明了编制的依据、通信基础设施范围界定,明确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内协调机构,以及加强通信基础建设法律法规、安全保护、电磁辐射等宣传普及要求。特别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建立,统筹协调区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护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以确保通信基础建设有序进行。

    (二)规划建设。主要明确了通信设施建设原则、编制通信专项规划单位、实施建设审批流程、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等。特别强调了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建筑物内通信管线等,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专业通信基础设施和设备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安全保护。主要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通信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职能和依法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规定等。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通信基础设施,因公共利益需要改动或者迁移通信基础设施的,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并依法给予补偿”条款,持续督促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要围绕通信线缆“散、乱、空中飞线”和通信窨井盖“破、丢、管理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监督保障。主要明确了新应急通信保障的预案组织、监督保障实施、制度机制落实等内容条款。其中,区工信局负责编写和修订《新区通信应急保障预案》,制作《新区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手册》,组织区内各通信公司建立健全通信应急保障预案、通信应急队伍、完善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附则。主要阐述通信设备、通信线路、通信配套设施的基本概念,区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的范围,以及《办法》施行的开始时间的建议。

    四、《办法》制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网络强国战略部署,推动信息化发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通信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宣传等工作;指导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规范建设、共建共享、普及宣传等工作,并履行好普遍服务等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相关组织和个人树立通信服务归于民生范畴的观念,做好平等开放、平等接入、光纤到户等支持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通信设施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理解通信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是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建设的保障,正确对待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等问题,减少对通信设施的侵占、逼迁、毁损、盗窃等行为。

    五、制定《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主要是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要“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全面促进西海岸新区经济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有助于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有益于维护用户权益,服务社会民生。

    六、其他事项说明

    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青岛西海岸新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相关问题解释。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