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王慧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2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上,林武书记强调,要重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出台一揽子政策,刺激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居住建筑品质。目前,青岛市已出台了相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台目的
为提升新区居住品质,提高住宅产品吸引力,从政策端推动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提振新区经济形势,区自然资源局学习借鉴了广州等地区的先进做法,根据《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先行先试”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研究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优化居住建筑品质的七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等方面进行了优化,部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算容积率,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从100%缴纳降到最低比例(起始价的20%)。
一是鼓励提高公服配套标准。《措施》将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纳入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新建住宅工程提高住宅小区公服配套设置标准,改善住宅区人居环境。
二是提高住宅居住舒适度。为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在综合考虑我区日照条件的情况下,《措施》将对于生活阳台的计容宽度限制由原来的1.8m放宽至2.1m。同时,鼓励开发商建设封闭式阳台。另外,为适应当前高品质住宅层高的要求,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44㎡的住宅,将其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限制放宽为不大于两层层高。
三是明确不动产测绘面积计算方法和土地复核规则。为保证措施贯彻实施,文件约定了项目建成后土地复核和不动产登记环节对建筑面积的认定方法。
四是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条件。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比例由起始价的100%降低至起始价的20%。
四、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未办理房屋预售手续的整宗土地上的住宅工程可执行上述措施。文件自2024年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28日。
(咨询电话:8516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