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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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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成文日期 2026-05-20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办字〔2026〕13号
  • 文章标题 部门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 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解读人: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田向东


    一、文件出台背景

    饮用水水源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农村供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西海岸新区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对33处农村饮用水水源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工作。

    二、工作原则、目的、任务

    为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根据“保护优先、保障安全、确保水质、兼顾水量、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新区实际,对木厂口村水井等33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划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的保护范围仅限于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内。

    三、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四、水源划分范围说明

    本次对西海岸新区辖区内的木厂口村水井等33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划分保护范围,均为地下水型水源,且供水人口均小于1000人,共涉及灵珠山街道、胶南街道、铁山街道、王台街道、张家楼街道、大村镇、六汪镇7个镇、街道区域。

    五、文件适用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适用范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本通知自2026年5月20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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