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已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一、为保护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要求,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二、本次划分针对西海岸新区辖区内的木厂口村水井等33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型水源,且供水人口均小于1000人。
三、根据“保护优先、保障安全、确保水质、兼顾水量、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针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划分保护范围,划分的保护范围仅限于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内。
四、西海岸新区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进行调整。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2.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