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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 索引号 692020260520151534
  • 成文日期 2026-05-20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0
  •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生效日期 2026-05-20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989851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青西新管办字〔202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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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已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一、为保护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要求,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二、本次划分针对西海岸新区辖区内的木厂口村水井等33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型水源,且供水人口均小于1000人。

    三、根据“保护优先、保障安全、确保水质、兼顾水量、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针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划分保护范围,划分的保护范围仅限于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内。

    四、西海岸新区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进行调整。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2.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示意图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doc


    附件2: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示意图.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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