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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 索引号 692020250522154317
  • 成文日期 2025-05-21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5-05-21
  •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生效日期 2025-05-21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989609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西新管办字〔20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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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助推作用,强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要素保障,着力营造优质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使命,聚焦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西海岸新区“5+5+7”重点产业、“4+1”新兴产业园区等,强化金融要素保障,推动“产业+金融”融合发展,实现实体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全覆盖,为品质西海岸建设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提效、提质、提能、提优”四大金融赋能提升行动,实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资源流向新区实体经济路径进一步畅通,金融业对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争取全年新增贷款投放3000亿元以上,全年存贷款规模突破9000亿元,力争全区金融业增加值增长达到3.5%。

    三、主要任务

    (一)抢抓一揽子金融政策机遇,开展金融政策“提效行动”

    1.充分利用好各类金融工具。加强与驻青金融监管部门、各银行机构总分行沟通协调,推动银行机构积极运用降准等政策释放流动性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投放。充分利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深化与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等各类银行合作,争取一揽子金融扶持政策落地投放,力争年投放量达到1500亿元。发挥股份制商业银行联盟作用,力争到年末对新区的投放规模达到2200亿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黄岛金融监管支局

    2.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扎实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等专项活动,深入摸排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应贷尽贷”“能贷快贷”,增强小微企业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引导银行机构通过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丰富还款结息方式等,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完善续贷产品功能,推动无还本续贷业务持续增长。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黄岛金融监管支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办理

    3.积极争取金融创新政策落地落实。强化市区联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推动黄岛金融监管支局升格和辖内银行机构升格。发挥青岛自贸片区制度创新优势,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等试点,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试点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离岸达”纳入国家跨境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综合性区域试点等优势,总结梳理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典型项目,专班推动研究新区ESG金融试点推进路径,争取落地ESG金融领域业务场景。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黄岛金融监管支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青岛自贸片区、唐岛湾金融科创区

    (二)聚焦产融深度融合,开展金融服务“提质行动”

    4.创新“金融+产业”特色化服务。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深化“金融+”服务,采取“一产业一模式”,彰显产融结合特色。聚焦经略海洋,推动设立海洋专营机构、探索发展海洋保险中心,组建涉海业务专业金融顾问,制定海洋专项融资方案,构建专营化涉海融资服务。聚焦绿色低碳,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气候投融资项目、绿色低碳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的“两高”企业、产业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等提供专项支持,量身定制绿色金融产品和解决方案,鼓励企业在申请绿色贷款时主动提交ESG报告。聚焦科技金融发展,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为引导,抓好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新质生产力领域金融服务,提升信贷投放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累计投放量超过20亿元,全区科技企业贷款余额增幅在50%以上。

    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金融办、黄岛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5.打造“金融+园区”专属服务模式。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绿色低碳新材料、氢能、影视等新兴产业园区建设,创新“主办行”服务模式,优化“金融管家”服务团队,推广设立金融服务小站,组织开展政策进园区系列活动,打造“一园一品”特色信贷产品,全方位赋能新兴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开展“整园授信”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大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覆盖面,实现“线上测额、贷比三家”的便捷化、精准化融资服务,切实解决园区建设发展各类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青岛自贸片区(中德生态园)、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口经济区、泊里镇、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办理

    6.打造“金融+项目”综合服务方案。聚焦金融赋能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多领域项目库,分类设立绿色发展、海洋经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民营小微等五类项目库,定期开展融资对接。建立清单化对接机制,引导承建企业充分与金融机构对接,支持新区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做好重大项目系统性融资规划,积极提供规划咨询等相关服务,通过简化贷款程序、增加信用贷款规模等方式,为项目建设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服务机制,按季分享政策信息,定期通报项目融资进展情况,协商解决项目推进问题。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工商联、区金融办、黄岛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7.培育“金融+服务”新区品牌。汇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资源,推动各大功能区、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对接,畅通多元化融资服务渠道,聚力打造综合化、一站式服务体系。建立金融顾问制度,全面对接各功能区、镇街,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需求、信贷产品、金融政策等服务。健全“及时响应企业融资需求,及时与企业进行对接,及时跟进服务进展”三个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深化“线上+线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年内组织金企对接活动不低于150场次,新增贷款投放3000亿元以上,有力提升金融业各项指标。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工商联、黄岛金融监管支局,各大功能区、各镇街

    (三)拓宽多层次融资渠道,开展资本市场“提能行动”

    8.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充分用好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在青服务基地资源,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挖掘一批上市种子企业纳入储备库并动态管理。加强上市梯度培育,交易所待审及辅导企业、孵化层企业、储备层企业分别动态保持5家、16家、100家,形成“储备一批、孵化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良性梯队格局。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联合优势资本探索设立SPAC中心,发挥新区上市工作专班、拟上市“白名单”、上市促进中心等机制作用,重点推动相关企业上市。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国资发展中心,各大功能区

    9.打造多元资本路演平台。发挥资本客厅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等平台作用,统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科研机构、驻区高校、企业等各方资源,打造常态化资本路演平台,推动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新区重点产业。围绕新区“5+5+7”重点产业领域,聚焦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等,提前规划、主动挖掘一批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重点产业项目,做好项目征集、清单发布、项目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促进各方交流合作,助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招才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办理

    10.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新区国有资金引导放大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天使基金、高校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类基金等多业态基金。加快集聚创投风投机构,采用“基金+项目”模式,重点针对头部创投风投机构开展专项招商,着力培育引进一批优质基金落户新区。发挥上海技术交易所(青岛)科创服务中心磁吸效应,推动成果在本地应用转化落地,打造唐岛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积极谋划设立全国首个海洋技术交易专版,搭建评估、交易、投融资一体化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实现技术成果交易额2亿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唐岛湾金融科创区、区财政局、区国资发展中心、区工信局、区招才中心、区海洋发展局

    11.拓宽多层次直接融资。发挥“一带一路”(青岛)金融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深化青港澳跨境金融合作,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挂牌融资。推动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对接合作,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加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接,强化在存量资产盘活、国企改革转型等方面合作支持。吸引保险资金通过债券、股权、基金、信托、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力争年内股债直接融资达700亿元。

    责任单位:唐岛湾金融科创区、区金融办、区国资发展中心

    (四)强化多领域风险防控,开展金融生态“提优行动”

    12.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推动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处置,支持银行机构采取打包处置、债务重组、内部核销等措施,加大不良贷款化解力度,争取全区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合理较低水平。强化风险监测,定期更新风险台账,“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方案。发挥府院联动优势,加快案件审理、执行,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稳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推动区内1家村镇银行完成改制。积极落实地方金融组织“提质减量”要求,加强准入源头管理、畅通退出渠道,推动地方金融组织稳健发展。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黄岛金融监管支局

    13.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做好国企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加快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推进国有企业重构重塑,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ABS)等盘活模式,提高资产效率。支持企业通过开展转型、重组、重整等化解流动性风险,落实属地、行业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责任,强化对企业流动性风险预警、化解、处置。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发展中心、区住建局、区发改局,黄岛金融监管支局

    14.强化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强化监测预警,持续开展隐患筛查,发挥金智谷等平台作用,提前介入处置风险,逐步推动隐患销号清零。探索开创行政执法先例,建立完善执法流程、工作机制,提升防范治理效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持早发现早处置、打早打小,抓好重点案件处置。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金融工作机制,会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行业部门共同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署。

    责任单位:黄岛金融监管支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15.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防范。积极跟踪研判上市公司风险,“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对存在退市风险隐患的上市公司,按照“能救早救”的原则,推动即时化解风险。对于确需退市的企业,提供必要的退出通道,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实现“退得下、退得稳”,稳步推动风险出清。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发展中心

    四、保障措施

    强化政金企工作联动,各大功能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招商单位要全力支持新区金融业发展,引导新区企业和项目充分与金融机构对接,支持新区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推动资源资本向新区汇集,营造优质区域金融生态,促进金融业各项指标有效提升。强化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情况的监测调度和激励约束,拟定评价激励办法,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性资金存放等资源的重要依据。建立“监测+通报+约谈+督导”工作机制,定期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并抄送上级部门,对于工作成效不显著的采取指导、约谈等方式进行督促。强化工作总结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宣传引导,挖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做法和案例,通过信息专报、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交流借鉴和推广应用。强化风险监测防范,加强央地协同监管,坚持“服务发展和防控风险一起抓”的工作理念,做好风险分担、不良资产处置、流动性支持以及舆论监测引导等工作,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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