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扶贫资产安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镇街统筹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及收益分配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资金范围
2021年度街道统筹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收益资金1.56万元,
主要包括:
1.2019年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收益资金0.585万元。
2.2020年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益资金0.975万元。
二、资产收益分配方式
(一)明确分配对象。街道统筹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用于“插花村”,由社区集体按程序分配使用,重点用于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等脱贫不稳定贫困人口和列入即时帮扶范围的农户家庭。
(二)按比例分配到村。街道统筹考虑脱贫享受政策和一般农户数量等因素,根据相对集中原则,将资产收益全部分配到相关社区,不搞平均分配。按照贫困发生率为1%,通过以下计算公式得出各社区可分配金额:
社区可分配金额={(社区贫困户数+社区一般农户户数×1% )/(7个社区贫困户总户数+7个社区一般农户总户数×1% )}× 街道可分配收益金额
截至目前,我街道有享受政策贫困户7户涉及2个“插花村”。2个社区户数以2020年初统计数1233户为基础(其中一般农户数1226户、贫困户数7户)。为便于收益分配,在计算过程中,根据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数。
三、使用程序
项目资产收益先落实到村集体,由村集体按照“村提方案、街道审核”的流程进行分配使用。
(一)摸清实底。“插花村”应预先摸清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等脱贫不稳定贫困人口的实际帮扶需求。
(二)村提方案。街道将收益分配到社区后,由各社区召开会议,根据摸排情况研究提出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在社区内公示10天并报街道审核。
(三)街道审核。街道召开会议,对社区提出的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区下达方案批复。
(四)使用收益。社区收到街道批复后对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并按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抓紧实施,避免扶贫收益趴在账上。
四、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2021年11月11日之后到社区资产收益,在一个扶贫年度内制定分配方案并实施。
(二)差异化分配。贫困户已稳定脱贫的,经村集体研究决定可以不再分配扶贫收益。资产收益向每户暖冬补贴500元,剩余资金用于2个社区用于公益事业,留存收益,综合考虑致贫原因、生活状况、贫困程度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分配。此外,可用于设立村内扶贫专岗、公益岗位、就业虚拟岗位、奖励补助等,也可用于开展即时帮扶贫困人口解困,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三)实施期限。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街道产业扶贫项目合作期满后结束。今后如有新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
财政、经管、扶贫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扶贫资产及收益监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非法处置国有或集体资产,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黄岛街道2021年度扶贫项目收益金拟分配至各社区金额汇总表
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工作委员会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1日
青西新黄发〔2021〕79号2021年度扶贫项目收益拟分配至社区工作方案(WORD版).doc
青西新黄发〔2021〕79号2021年度扶贫项目收益拟分配至社区工作方案(PDF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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