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藏马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青岛市规范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镇(街道)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青西新安办〔2025〕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编制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字〔2019〕62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以及与区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互衔接的原则,编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和监督检查“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要求,在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指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达到100%,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镇监督检查人员主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小微企业开展检查;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字〔2019〕62号)关于执法人员配备要求,每个镇(街道)配备不少于2个监管执法小组、每个执法小组至少2名在编且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目前,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人员4人,设2个监管执法小组。
(二)总法定工作日不少于992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248天)×执法人员数量(4人)=992个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2026年总天数为365天,减去双休日、法定假日117天,总有效工作日为248天,持有行政执法证4人,确定应急安全中心总法定工作日为992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不少于316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992个)-其他执法工作日(440个)-非执法工作日(236个)=316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中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不少于200个,一般监督检查工作日不少于116个。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不少于440个
其他执法工作日=人均其他执法工作日(110天)×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4人)=440个。
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以及突发事件处置,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执法信息平台更新,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五)非执法工作日不少于236个
非执法工作日=人均非执法工作日(59天)×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4人)=236个
主要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和社区(新村)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组织对19家机械加工企业,5家服装、玩具加工企业,2家纸制品加工企业,4家木制品加工企业,2家生物质颗粒制造企业,4家水泥制品企业,其他企业13家等49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日常检查。
(二)其他工作安排。
组织实施迎接上级督查检查、网格化监管平台信息更新、安全文化建设、协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调查核实各类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完成本级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检查工作任务等6项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迎接上级督查检查。每次安排2人陪同迎接上级督查检查。
2.网格化监管平台信息更新。组织对网格化监管平台企业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对搬迁、倒闭和无关联生产经营单位从系统删除,对新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系统录入。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落实。
3.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完成以下2项工作;
(1)安全生产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年度组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活动3期,按每期2名人员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消防宣传月、烟花爆竹禁放、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集中宣传活动,年内累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4次以上。
(3)协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每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不少于2起,按每起案件由2名人员陪同区应急管理局实施。
(4)调查核实各类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5)完成本级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其他业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内容。安监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确定的监督检查频次进行抽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要统筹安排计划,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项检查、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一并进行。
(二)严格执行计划任务。安监办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明确监督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安监办要严格监管程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档案,做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制作整改文书。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中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要严格执行监管全过程记录,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四)树立良好形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忠诚担当、雷厉风行、实在实干、竭诚为民”的四项作风要求,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严格、廉洁,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青岛西海岸新区藏马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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