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健全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体系,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营商环境,推动劳务派遣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新区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青西新人社[2026]106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现启动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信用评价申报对象为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且处于有效期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按照《评价办法》规定,以下情形不纳入本次信用评价范围:
(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未满1年的;
(二)已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
(三)评价年度内未实际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
(四)经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不宜纳入评价范围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全套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d86988833@163.com)。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本次对2024至2025年信用情况进行评价,提报的佐证材料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信用评价各申报单位需严格对照《评价办法》要求,自主开展信用自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严禁虚报、瞒报、漏报、伪造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评价资格,并纳入行业失信记录。具体申报材料及整理要求如下:
(一)核心申报表格
1.《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附件2):需完整填报所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2.《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自评表》(附件3):B级自评表为全员必报项,所有申报单位需完整填报并提交电子版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申报A级的单位,需额外填报A级自评表,按照评价细则逐项完成自评打分,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二)配套佐证材料
各单位按照自评表佐证材料清单,准备相应的电子版、扫描版、照片等证明材料,涵盖经营资质、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制度建设、劳动合同管理、纠纷处置、信用记录、荣誉资质等全部对应材料,确保佐证材料清晰完整、对应准确,能够有效印证自评内容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三)材料整理打包规范
申报单位需按照评价指标的对应序号,分类建立佐证材料文件夹,并将申报表格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分别归入相应文件夹,整体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单位全称+劳务派遣信用评价申报”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确保材料条理清晰、规整有序,便于审核核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信用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梳理、填报与报送,严格按时限、按规范完成申报,确保材料质量。
(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材料开展综合核查及等级评定,全程严格把控评价标准,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信用评价结果将在新区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2.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申报表
3.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自评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8日
(联系电话:86988833)
附件1.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