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年1月19日更新)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6-01-19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http://www.xihaian.gov.cn/n10/index.html)中“区市场监管局”板块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等;

(2)局领导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等。

2、公文和解读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3、财政、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本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4、组织管理:主要包括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开放日活动等。

5、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

6、公示公告:主要发布本单位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

7、重点工作:

(1)食品药品监管:主要包括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督检查计划、标准、结果等信息。

(2)产品质量监管:主要包括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实施细则、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http://www.xihaian.gov.cn/n10/index.html)。

2.“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西海岸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现场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当面申请,申请人当面提交信息公开受理地址: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1217室。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2—86861177。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申请政府信息”平台(http://www.xihaian.gov.cn/n10/index.html)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本机关受理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1217室)”,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6500。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邮箱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黄岛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黄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遵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4.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做出处理和答复。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做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6.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 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     邮政编码:266400

办公时间: 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6861177           传 真: 0532-86163860

电子邮箱:hdscjg@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受理投诉举报)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6个月内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江中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6986587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