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工业企业数据赋能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加快推动数据赋能专项行动“以点带面”在全省迅速铺开,率先打造一批标杆试点,根据省工信厅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山东省数据赋能专项行动标杆试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试点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除满足“晨星工厂”申报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细分行业重点企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2.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管理和应用方面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
3.制定了数字化转型规划,列支预算参与数据赋能专项行动,有强烈意愿结合省市区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先行先试。
(二)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试点园区须满足以下条件:
1.产业集中度较高,主导产业特色突出;
2.具备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条件,规划建设10家以上数字经济“晨星工厂”;
3.规划出台支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建设的配套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配套资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标杆企业的单位据实填写《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申报书》(附件1),申报试点园区的单位据实填写《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试点园区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及盖章扫描件PDF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word版)于2022年12月30日17时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审核推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申报条件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合格材料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且必要时组织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后,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试点园区名单。对已评定的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试点园区将给予政策倾斜。
四、其他事项
此次标杆试点与之前的“晨星工厂”、“数据赋能”优秀产品为两个不同的申报项目,且有名额要求,拟申报单位请按时报送申报资料。
联系人:白贤强,电话:0532-86989356、15192555266
邮箱:86168249@163.com
附件:1.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申报书.docx
3.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试点园区推荐汇总表.docx
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数据赋能专项行动标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