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青岛市科技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青岛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青科创委字〔2021〕2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1〕15号)《青岛市实施“硕果计划”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字〔2022〕21号)等文件要求,在市科技计划体系中2025年继续支持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现征集2025年度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围绕园区产业。园区培育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领军及重点企业培育等方面,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2025年园区培育计划支持范围,包括高新区“一区多园”(含“培育”园区)、省级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园等园区。
(二)突出问题导向。指南建议要聚焦各科技园区主导产业领域,将制约新区主导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和产业瓶颈作为主攻方向,注重产业、基地、项目、人才、平台的统筹,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支撑重点产业领域持续发展。
(三)注重协同创新。指南建议要强化产业培育,重点围绕企业创新需求,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
二、有关要求
1.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应为在园区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完整填写申报指南内容,研究内容应突出技术先进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等;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同时应提出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
2.单个项目申报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不超过300万元,执行期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体量、企业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分层次的支持。其中,优势产业项目配套资金与申请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配比应不低于4:1;新兴产业项目配套资金与申请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配比应不低于2:1;未来产业项目配套资金与申请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配比应不低于1:1。青岛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提报方式
此次征集工作将作为2025年度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指南编写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内容要凝练,重点要突出,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指南建议(见附件1)反馈至科技项目科邮箱:kjjzhjhk@qd.shandong.cn。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逄皓 联系电话:8516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