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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典当行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典当业务。截至2022年8月3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含青岛自贸区)有18家企业已经获得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典当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获得许可证的典当名单.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